根据巴中市卫计委《关于转发〈四川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〉的通知》精神,县卫计局确定县人民医院、县妇幼保健院同时作为我县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创建单位。4月23日,县卫计局组织产科、儿科等相关专家,严格按照《四川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》,分别对县人民医院、县妇幼保健院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创建情况进行了评审,评审结论为县人民医院、县妇幼保健院均已符合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标准,经研究,县卫计局拟认定县人民医院、县妇幼保健院同时作为通江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。
现予以公示,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,请在公示期间向县卫计局妇社股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(共7天)
县卫计局妇社股联系人:赵耀,电话:0827-7222165。
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2018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