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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-08-09 浏览次数:2787

院内各科室:

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,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在全院营造比、学、赶、超的浓厚氛围,树立爱岗敬业典范,鼓励职工不断完善自我、超越自我,发扬“院兴我荣,院衰我耻”的爱院精神,根据通卫委[2012]14号文件要求,在院内开展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活动,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指导思想:

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为主题,弘扬职业精神为核心,树立典型示范为目的,广泛开展“比学习、比工作、比敬业、比奉献”活动,不断提升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,发挥窗口示范作用。通过开展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活动,激励全院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开拓创新,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为促进全县妇幼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 二、创建范围:

以临床一线和窗口服务岗位为主,其余科室为辅,全院职工(含聘用人员)共同参与创建活动。

三、创建条件:   

(一)政治觉悟高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。热爱本职工作,服从安排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单位、献身本职、乐于奉献,无违纪违法行为;  

(二)业务素质优: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,能独立完成工作,有熟练的工作技巧,刻苦钻研业务,对技术精益求精,干一行、爱一行、钻一行。工作中勤于思考,善于解决工作中的难题,成绩突出,无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;  

(三)创新服务多:牢固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服务意识强,服务态度好,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,服务思路广、效果好,职工和患者满意度高(问卷调查),为本院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;  

(四)作风纪律严:自律、自警,严格要求自己,不计较个人得失,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。思想品德端正,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。医德医风好,无收受病人红包、接受宴请,无服务投诉。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,不迟到不早退;

(五)团结和谐好:顾全大局,团结同志,谦虚谨慎,服从安排,主动协助他人共同完成工作任务,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;

(六)模范作用强:典型示范,具有代表性、先进性、可学性。具有下列条件者可直接推选为“爱岗敬业标兵”:

1.在我院连续五年被院被评为“优秀个人”且无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发生者;

2.近五年来(2006年以来)曾获得过上级(县级或以上)表彰奖励者。

3.有创新成果者。

四、创建标准:

(一)政治坚定。努力学习社会主义理论,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,指导工作实践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可靠,立场坚定。

(二)作风过硬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,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,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,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,无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和“生、冷、硬、推”现象发生。

(三)敬业负责。“爱院如家”,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。具有大局意识,工作热情高、干劲大。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,任劳任怨,一心扑在工作上,勤奋工作,乐于奉献。典型示范,无“庸、懒、散”现象发生。

(四)遵纪守法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规违纪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。

(五)业绩显著。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,业务技术精湛,作风细致严谨,无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,无不良投诉,在本职岗位上具有一流工作业绩,群众赞誉度高。

五、推荐评选原则:

(一)坚持自下而上、民主推荐、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;  

(二)坚持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;  

(三)坚持严格条件、公正评选、透明操作的原则;

(四)名额分配

(一)院内表彰:医生1人、药技1人、护士1人、妇女儿童保健1人、其他1人(收费、药械科、行后)。

(二)上报卫生局:根据卫生局要求在院内表彰人员中择优上报。

六、创建步骤:

(一)细化标准。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工作实际,将“爱岗敬业标兵”的标准进一步细化、量化,为本科室开展评选活动提供依据。

(二)科室推荐和个人自荐。个人或各科室依据评选条件推荐上报拟参加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人员名单(8月10日前),10月10日前院内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人员进行考评(职工大会、发放调查表等),考评合格者(自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)院内进行表彰并授予“爱岗敬业标兵”称号。10月15日前将卫生局表彰人员名单及事迹材料上报卫生局办公室。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,确保评选出来的“标兵”具有代表性、导向性和先进性。

(三)民主评选。通过召开全院职工大会投票复选出5名“爱岗敬业标兵”院内表彰。

(四)集中讨论。为了真正做到好中选好,优中选优,通过院中层干部会议讨论,从5名“爱岗敬业标兵”人选中评选出2名“爱岗敬业标兵”作为最佳人选上报卫生局党委。

(四)通报表彰。适时召开职工大会,对授予“爱岗敬业标兵”者给予通报表扬。

七、考核与奖惩:

(一)由支部办牵头,对“爱岗敬业标兵”进行不定期动态考核,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,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,对达不到创建标准的,应撤销“爱岗敬业标兵”称号。

(二)被评为“爱岗敬业标兵”的,可作为院内评选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的重要依据,并向局党委推荐作为卫生系统或县评选“优秀共产党员”人选。

(三)凡是被授予“爱岗敬业标兵”的,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,同时在职称考评中优先申报。

 八、具体要求: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领导亲自抓。要把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活动与“创先争优、基层组织建设年、廉政文化进医院”等活动结合,紧扣我院中心工作,立足岗位创先进、争优秀,以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
(二)加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做到人人知晓,个个参与,充分利用宣传专栏、院报、网站、各种会议等形式对开展活动的意义、要求、实施情况进行宣传,倡导学先进、比先进、赶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,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,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自觉性。

 (三)统筹兼顾,确保成效。坚持统筹兼顾,合理安排,把评选“爱岗敬业标兵”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中,抓紧抓好抓实,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、不走过场,使活动开展和工作推动两不误、两促进。

    

附件:通江县妇幼保健院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
二О一二年八月二日

 

附件:

通江县妇幼保健院“爱岗敬业标兵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
 

组长:杜旭东

副组长:李兵 徐兰 屈珊 王海燕

成员:李腾方 徐礼德 李世菊 勇筱镌 李涛 王红霞 张莉 魏敏 郝佶 赵艳琼  李红军 袁萍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务部,李世菊负责日常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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